河南省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和录取顺序解读
(一)本科提前批(体育类除外)、地方公费师范生)、提前批准专业科目(艺术除外、体育与地方公费师范生),第一个志愿可以填1个大学志愿,第二名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写1-4名大学志愿,每个志愿可以填写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转专业。
本科、专科提前获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平行志愿服务,“1个学院+1个专业+1个县(市)、区)”是1名志愿,每批12名志愿,无自愿调整。
(二)国家专项计划本科审批、一批本科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科审批、第二批本科生与高职院校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服务;每批可填写1-12名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写1-5个专业及是否同意转专业。
(三)各批次艺术类志愿设置按艺术类录取文件执行。
(四)各批次体育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服务,“1机构+1专业”即1名志愿,每批12名志愿,无自愿调整。
(五)组建军队招收试点学员(简称“招收”)志愿,考生可填写1个大学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海洋、空军征兵综合检查合格者可填报。
(六)设立专项招生志愿(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文工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生可填写1名高校志愿,每所大学可填写1-5个专业及是否同意转专业。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您可以选择申请以上3个类别中的1个类别,不得同时申报。
(七)志愿开设相应批次的民族预科班,考生可填写1个志愿。审核、已通过公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表。
(八)平行志愿批次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须填写相应批次规定的定向志愿栏目;在有第一选择的顺序志愿批次中,填写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对应批次第一高校志愿栏。
定向研究生录取学生,报到入学前,应与培训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填报面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在志愿填报截止日期后按要求提交面向西藏就业承诺书。填报地方公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报名时须按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
河南高考志愿录取顺序
河南省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首先按照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各个平行志愿,一旦考生的分数符合某所院校的最低投档线,且符合该院校的招生条件,考生就会被投档到该院校。
在检索和投档过程中,考生填报的各个志愿是平等的,没有先后之分。如果考生分数达到了第一所报考院校的最低投档线,就会被投档到该院校;如果没有达到第一所院校的投档线,系统会继续检索第二所院校,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