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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考改革新方案今正式颁布及政策解读

3月17日上午召开的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海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备受关注的高考综合改革赋予了普通高中学生对于学习科目的选择权。

如今的高中生在分科的时候,可以选择的学习科目类型只有文科和理科两种。但是,从2017年秋季进入高一的学生来说,除了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之外,可以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中自主选择3门。他们未来还将在学习和考试中面临着全新的变化……

省教育厅厅长曹献坤表示,本轮高考综合改革,对普通高中的师资储备、教学场地、经费投入、仪器设备等提出更高要求,要保障2017年启动改革,从省里到各市县、到每一所高中学校,都必须对此高度重视,特别是要集中力量加强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为选课、走班配备基本的教学用房和设施设备,加强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和生涯规划制度。

焦点1 如何考?

A

高考:实行3+(6选3)

考试科目:从2017年秋季高一新生开始,海南的高考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不分文理,每科原始分满分150分,以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和学生自选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注:以下简称“学考”)成绩(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中选择3门,每门卷面满分100分)的标准分合成之后的标准分。

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学生在修业期间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

解读: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曾维陆:

目前国内只有我省采用标准分呈现高考成绩。实行标准分能够准确地体现考生成绩在考生总体中的位次,使不同学科的成绩能够进行比较,有利于考生报考高校,有利于高校选拔优秀新生,在评价和选拔上更为科学。作为我国考试改革的一种探索,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教育部支持我省继续保留一个实践的样本,供全国参考。

B

学考:14门课程全要考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个科目。学考分为 “合格性考试”和 “等级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8个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分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考试内容:在等级性考试6个科目中每个考生只能选考3个科目,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科目一经选定,不可更改。

考试成绩:合格性考试成绩按原始分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学生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5%);考试不合格的考生,高考助手毕业前可再参加1次合格性考试。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