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高考成绩公布时间6月23日 三种查分方式
【摘要】从宁夏教育厅公众号了解到,2021年宁夏高考成绩预计将于6月23日公布,考生三种方式查询宁夏高考成绩,详情参考如下:
宁夏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圆满结束,随即进入评卷工作阶段。
按照今年宁夏全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进程,预计6月23日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7月上旬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一、查分方式
1.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
2.登陆宁夏教育厅官方微信,在菜单“查询——成绩查询”中查询:
3.在手机上登录“我的宁夏”App,点击首页“高考成绩查询”:
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点击查询。
二、志愿填报
(1)提前批本科: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及其他须在提前批招生院校本科专业;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专项计划(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本科。
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分为A、B、C三段进行,A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B段包括区内本科普通高校、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C段包括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2)提前高职专科一批(高职专科公安类专业)。
(3)第一批本科(含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
(4)第二批本科(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
(5)提前高职专科二批(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专业)。
(6)高职专科批次。
6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提前高职专科一批志愿。
7月2日至3日:填报提前录取高职专科二批志愿(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专业)。
8月1日至4日: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各批次中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另行向社会公布。
三、录取安排
高校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高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具有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评价、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院校控制分数线或资格线并符合院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按6个批次分阶段进行。即提前批本科院校、提前高职专科一批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提前高职专科二批院校(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高职专科院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招生院校,提前批、一批、二批本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确定,高职专科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1的比例确定。宁夏教育考试院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同一批次内所有高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实施投档。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先对考生进行排位,再依排位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顺序进行检索投档。
考生排位的办法为: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统考成绩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考总分(统考成绩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单科顺序的排序原则: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仍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进行。
各个批次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均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下一批次投档前录取。高校录取本科预科的分数不低于该校在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高校录取民族班的分数不低于该校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各个批次中的定向就业招生录取与非定向就业招生同时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国家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项目专业投档录取安排在提前录取一批本科进行,在该批次录取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计划,可在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
区内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投档录取安排在提前录取二批本科院校(或专业)录取结束后,一批本科录取投档前进行;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安排在一批本科录取结束后,一批预科录取投档前进行。
各个批次中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均在各个批次投档前录取。
提前批次的体育类院校或专业录取时,按略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原则,单独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
高职专科公安类专业安排在提前录取高职专科一批,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安排在提前录取高职专科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