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Shanghai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是全国最早以“应用技术”命名的上海市属重点建设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单位、全国100所应用型示范本科高校建设单位、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首批上海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重点建设单位、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整体改革领航高校、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长三角高校技术转移联盟成员单位。
学校肇始于1954年,2000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由上海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 ,2006年原国家轻工业部所属上海香料研究所并入学校 。2008年正式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17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截至2021年3月,学校有奉贤校区和徐汇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428亩,建筑面积约58.27万平方米。截至2021年3月,设有19个二级学院(部),55个本科专业;有6个上海市重点学科;有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教职工1640人,其中专任教师1184人;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18744人。
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一)、投档成绩
我校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
(二)、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5之内;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级招办要求执行;征集志愿,按缺额计划1:1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不降分录取。
(三)、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
⑴、上海市专业录取时,在院校专业组内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各志愿间无级差。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则在该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调剂规则:根据需调剂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缺额专业的录取最低分从高到低一次性调剂录取至满额,录取最低分相同时依次参照缺额专业的录取平均分、最高分,调剂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则退档。
⑵、招生改革省市浙江、山东、辽宁、重庆、河北五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直接投档到学校专业,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会退档;其他改革省市江苏、湖南、湖北、福建、广东在院校专业组内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到专业,各志愿间无级差。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则在该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调剂规则:根据需调剂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缺额专业的录取最低分从高到低一次性调剂录取至满额,录取最低分相同时依次参照缺额专业的录取平均分、最高分,调剂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⑶、内蒙古自治区
实行“招生公布总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即依据投档成绩按照公布总计划划定资格线,线上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各志愿间无级差。调剂规则与“上海市”的调剂规则相同。
⑷、其他省市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无级差分。在同一批次中,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调剂规则同“招生改革省市”。
⑸、同分处理规则:
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市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若无排序,则文科(历史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科(物理组)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2、美术与设计学类
⑴、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美术与设计学类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本科外语单科成绩要求50分及以上。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本(专)科合格线。
⑵、美术与设计学类成绩计算方法:
上海市及其他省级招办对投档成绩有统一折算方法的,按其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无统一折算方法的省市,录取依据按我校折算公式计算,折算公式=(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满分)×50。
⑶、录取原则:分数优先原则,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⑷、同分规则:根据考试院的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否则依次按专业统考、语文、外语成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