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位于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素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美誉的河南省会郑州市。学院遵循教育规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战略、以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加强专业建设,创新培养方式,推进教学改革,提高培养质量,办学质量和效益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
历史沿革 2001年,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郑州轻工业学院轻工职业学院,并与2001年开始录取招生。2017年3月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17]26号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等5所高校的通知》,郑州轻工业学院轻工职业学院正式从郑州轻工业学院剥离,独立设置河南轻工职业学院。
学科专业 学院三个校区共开设58个普通高等专科专业(专业方向66个)及4个五年一贯制专业。
鑫苑校区18个普通高等专科专业,分别是: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画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数字影视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网页和移动端界面设计方向)、书画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公共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动漫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民族美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文化创意与策划、影视编导。
嵩山校区27个普通高等专科专业。分别是: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市场营销、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智能制造装备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展示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智能控制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现代造纸技术、酿酒技术、人物形象设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网络直播与运营、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表演艺术、工业互联网应用、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与开发方向)。
园田校区21个普通高等专科专业,分别是: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方向)、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网络艺术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画视频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室外环境设计方向)、家具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方向)、人力资源管理、皮具制作与工艺、工业设计、产品艺术设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金融科技应用。
学院编制 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744人,总编制1163人,其中鑫苑校区在编教职工215人,编制300人;园田校区在编教职工260人,编制465人;嵩山校区在编教职工269人,编制398人。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工744人,专任教师59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87人,工艺美术师及以上为40人。学院注重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推进科技创新,不断深化教育教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为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学院实施了“双师型”、“专家型”教师队伍培养计划,采取自培与选派、长期与短训相结合的办法,促进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已拥有了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并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省级优秀教师、省级骨干教师。
二、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制定的《河南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高招录取工作。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依据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英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投档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依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投档规则,以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出现总分相同时,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照美术成绩排名,美术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照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名,直至分出名次。
表演艺术专业招收表演类和音乐类考生,网络直播与运营专业招收播音与主持类和编导制作类考生,编导制作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录取均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相加,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对应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进行排名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专业加试要求:艺术类专业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采用省统考成绩。
第十九条 对外语语种、男女比例不作特殊要求,考生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于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分数线以上的要求,我院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一条 退档原则: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专业调剂、往年被录取不报到者,学校可考虑予以退档。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在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官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