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是2006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是省教育厅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合格院校。现有惠州福田校区和广州增城校区,全日制高等教育以福田校区为主,学校承担国家计划省内招生任务,面向全国招生,专业设置涵盖医药卫生、电子信息、财经商贸、装备制造、土木建筑、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文化艺术、教育体育等几大类。有医药健康学院、护理康复学院、教育学院、工程学院、智能光电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教学单位。开设学前教育、中药学、药学、中医康复技术、护理、医疗设备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电子商务、空中乘务、工程造价、工商企业管理等47个专业。在校学生1万余人,专兼职教师520余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分别占32%和24%,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3人,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优秀教师5人,广州增城区优秀教师11人,国家和省部级行业协会和专业学会正副会长(理事长)10人。
学校是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是中国城乡融合发展联盟副主席单位,被德育报社评为艺术教育先进集体。福田校区建设项目被广东省发改委列为广东省2014-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同时列入了惠州市2015-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福田校区地处国家5A级罗浮山风景名胜区内,是政府建设罗浮新城集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运动休闲、养生旅游于一体的高等科教集聚区。学校对接罗浮新城打造“世界级康养基地”的资源禀赋优势和紧邻广州增城区的位置优势突显。校内公寓为一体房,阳台、空调、中央热水系统、全自动洗衣机、网络等设施俱全。
截止2019年6月,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科技、体育和文化竞赛共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共169项,其中全国性奖励34项,省级以上奖励134项。学校积极推行“双证书”考核制度,采取政策措施鼓励学生参加多职业、多工种技能鉴定。2015年以来,累计为在校学生进行技能鉴定及组织相关考试8500多人次,培训人数达12000多人次。近年来我校教师申报和获得国家专利11项,主编参编教材72部,其中教育部“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教材20部,共计立项校级科研项目81项,省厅级以上项目14项,教师发表科研论文380余篇。 2016-2018年荣获广东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国职业院校创业技能大赛企业经营管理沙盘模拟赛项全国总决赛一等奖;2017-2018年度广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第十一届“新道杯”广东大学生企业经营模拟沙盘大赛三等奖;2017-2018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12月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2019年6月取得广东省企业经营模拟沙盘大赛高职组一等奖等荣誉。
二、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专科层次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