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1年,是省教育厅直属的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公办女子高职院校。2020年4月,学校被确定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以来,学校被认定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省安全文明校园、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建设基地和全国家庭教育学会广州培训基地。
学校目前建有番禺校区和海珠校区,主校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腹地的广州市番禺区,毗邻广州亚运城,校园环境幽雅,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善。海珠校区在广州塔附近,2016年3月获省人社厅批准为“第二批区域性(特色性)创业孵化基地”,将建设成为省级区域共享型的“广东女性创新创业基地”。学校与番禺区教育局共建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番禺附属幼儿园,是一所公办的全日制改革示范园。
学校现有在校生8000多人,设有应用设计学院、管理学院、经贸学院、文化艺术学院和应用外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五个全日制二级学院,另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以及三个教育研究中心(所),开设专业近30个。建有136个校内实训室,17个实训基地,20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图书馆藏书50多万册。
二、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我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音乐类、美术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合成综合分相同时,按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综合、数学科目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四条 我校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两个专业单独编成一个专业组,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本校在未实行“3+1+2”模式招生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我校除商务日语专业外,其他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所有专业只招收女生。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