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华联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私立华联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私立华联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私立华联学院于1990 年创立,是由华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原广东民族学院) 等广州地区部分普通高校的一批离退休教授联合创办。1994 年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为全国第一批,广东第一家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同年参加全国高考统一招生。学院在招生资格、贫困学生助学贷款,优秀学生获国家奖学金以及学历等方面,与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享有同等待遇。毕业生的学历文凭由广东省教育厅监制,统一编号,并实行电子注册。
学院现有在校学生近万人,今年开设38 个专业,并设有专事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继续教育学院,学院与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外贸外语大学等高校合办“相沟通”自考本科学历教育,目前兼读该类本科学历生4880 人。2009 年,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取得了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2014 年12 月17 日,我院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了广东省私立华联职业培训学院,现已为校内校外近万人次提供各种培训并取得合格技能证书。近10 年来,我院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一直在96% 以上,已为社会培养了60000 多名具有实践动手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二、私立华联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舞蹈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 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