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广东东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广东东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广东东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东软出资举办的一所民办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南海东软信息技术学院,开展高职专科教育;2004年被广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广东省首批省级示范性软件学院”;2005年被广东省教育厅认定为“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2009年被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确定为“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人才培养基地”;2013年被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确定为“广东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2013年被中国青年报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广东东软学院,开展全日制本科教育。
学校坐落于制造业重镇佛山市,地处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毗邻广州,现有各类在校生11000余人。学校现设有9个二级学院,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文学4个学科门类,共设置了21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有6个高职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广东省招生。
学校以“教育创造学生价值”为理念,构建了产教融合、面向应用的办学体制,以培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就业能力为主线,实施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素质教育相融合的一体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已累计有校友3万余名,目前全日制在校生9100余人。
二、广东东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同分点处理办法:按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同分点处理办法:按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在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在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关于录取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