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位于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在原宁夏艺术学校、宁夏电影学校基础上创建起来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2014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建院。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始建于1979年,学院现占地220亩,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16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60余人,副高级职称50余人,双师型教师40余人。
二、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厅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八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处理考生专业分配的原则。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学校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认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课统考成绩,并按照相关省份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进入学校退档程序。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九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外语要求所招专业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