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宁夏医科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宁夏医科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宁夏医科大学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学校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宁夏医学院。1962年改称宁夏大学医学系。1972年,上海铁道医学院搬迁至银川,与宁夏大学医学系合并,重建宁夏医学院。1978年开始开展研究生教育。2008年8月,学校更名为宁夏医科大学。2010年2月成为立项建设的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成为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是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共建的地方医科大学。
截至2020年12月,学校雁湖校区、双怡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700亩,建筑面积29.32万㎡,资产总值11.68亿元。图书馆藏文献94.6152万册,数字图书总数100万种。下设14个教学机构,13个教辅科研机构。有专任教师980人,在校学生10370人(含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留学生),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555人,留学生283人,开设20个本科专业。
二、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及少数民族预科生。具体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详细计划可在宁夏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报考指南,或宁夏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nxmu.edu.cn/zsjyc/)和宁夏医科大学招生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yzj1160)上查阅。
第七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施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调档比例;对于施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没有完成全部招生计划时,录取下一级志愿考生。
第九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对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按照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除“意见”中规定的六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外,我校除公共事业管理与电子信息科学技术2个专业外,其它所有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弱的考生。
特别提示: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1.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2.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3.斜视、嗅觉迟钝、口吃。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的录取,学校按照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均为一本批次,转段专业全部为所属省份一本批次各专业,因此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录符合医药学各专业身体条件的考生。
第十三条 我校各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