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座落于金城兰州,始建于1907年(光绪33年)兰州道彭英甲创建的“甘肃官立农林学堂”,是一所经甘肃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迄今已有110多年办学历程。现为全国职业教育种植类专业示范学校、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全国高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成人教育先进单位、中国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甘肃省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甘肃省乡村干部培训基地,甘肃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省级实训示范基地,甘肃省十大杰出职业院校、甘肃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建有本部、和平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8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3.2万平方米。在校学生8300多人。设有农业工程系、园林工程系、畜牧工程系、经济管理系、食品与环境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和基础课教学部7个系(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3个二级学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和作物育种研究所2个教科研机构、1个职业技能鉴定所;开设农业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测绘工程、信息工程、畜牧兽医、食品药品、财经等8大类专业(群)29个专业。建成畜牧兽医、食品营养与检测、园林技术、作物生产技术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建成校企共建农作物生产性实训基地、食品安全检测与加工生产性实训基地、“园林园艺智慧农业+”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建成乡村振兴与休闲农业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建成省级职业院校骨干专业4个、省级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高校特色专业5个,建立了园林工程技术、环境检测技术等4个现代学徒制专业,建成1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 12门省级精品和资源共享课。拥有校企共建6个生产性实训基地、39个校内综合实训中心、10个虚拟仿真实训室及110多个校外生产性实习就业基地、2个职教集团分会。与35所中职、3所应用型本科协作构建中高本贯通体系,建立了2个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和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与天津轻工、江苏农林、江苏农牧、福建农业等高职学院建立了东西部协作关系。与新加坡教育部、乌克兰国际学院签订了交流往来与国际化人才合作培养与就业协议。与“一带一路”国家吉尔吉斯斯坦签订了中医养生保健专业留学生培养办学协议,建立了中亚农业职业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二、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地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视各地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九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进行,非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综合评价录取按照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基本原则录取,但录取总人数控制在省教育厅下达的综合评价计划之内,录满为止。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学校根据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二十二条 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特长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我院有现代农业技术、食药与康养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环境工程技术、信息工程技术、财经商贸等7大专业群28个专业可供考生选报。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