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甘肃政法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甘肃政法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办学历史】甘肃政法大学是甘肃省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前身是1956年创建的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1984年正式成立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07年开办硕士研究生教育,2017年开办国际生教育,同年被确定为甘肃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2019年6月,经教育部同意,更名为甘肃政法大学。
【机构设置】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建有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3个、省级智库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
【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兰州市安宁西路校区、兰州市安宁万新路校区、兰州新区校区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66.59亩,校舍建筑面积39.7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16.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910.12万元,现有纸质图书126.31万册、电子图书80.80万册,建有现代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建有专业实验室46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164个。能够满足办学需要。
二、甘肃政法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形式,按照生源省公布的考生类别分类录取。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二十一条 甘肃政法大学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关于本科招生的调档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120%。
第二十二条 甘肃政法大学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区)的录取规则为: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有关规定和学校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其中浙江、山东、辽宁、重庆、河北,实行分段平行录取,按招生计划1:1“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广东、湖南、湖北、福建、江苏,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
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在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以上(含AB),对进档考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甘肃政法大学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若第一次投档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规则及确定专业方法与首次投档考生规定一致。
第二十四条 甘肃政法大学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和外语成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3科总分。
第二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精神,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低分数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承认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投档成绩。
第二十六条 我校2021年各本科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考核,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外语类专业不录取口吃学生,美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学生。
第二十九条 为便于管理,学校将法学专业录取的新生随机分配至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案。法学(卓越法治基地实验班政府法治方向)、法学(卓越法治基地实验班智慧法治方向)、法学(卓越法治基地实验班生态环境法治方向)三个专业录取的新生分别归口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法学院管理,执行各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三十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口试与否,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总分的67%;报考法学(涉外法治方向)、法学(卓越法治基地实验班政府法治方向)、法学(卓越法治基地实验班智慧法治方向)、法学(卓越法治基地实验班生态环境法方向)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总分的75%。
第三十一条 学校按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严格执行生源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专业课以统考成绩计分,各省(市、区)统考成绩最低要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合格要求。使用“排序成绩”投档的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使用其他类型成绩投档的,在文化课上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选择专业,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第三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规定执行,在文化课达到公示优惠分值的控制线上,按照统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