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Nanji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是一所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入选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培育校。 [1-3]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于1953年的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后历经南京电信学校、华东第一工业学校、南京工业学校,1954年华东第二工业学校无线电专业、1964年南京二九二技工学校合并至该校,2002年6月2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建院,成立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据2018年11月学校网站信息显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38.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逾12亿元,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4亿元。截至2017年12月,共开设有63个高职专科专业;共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12473人,教师1156人,其中专任教师452人。
二、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政治、身体条件需满足相应规定。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定向培养士官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参考《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地方兵役机关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江苏省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进行排序,同分排位规则依据《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苏招委【2020】4号),仍有同分的则按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排序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基准成绩采用“投档成绩”进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则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普通类考生、艺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专业清的原则,定向培养士官类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