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学校的前身是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一所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92年,邵逸夫先生捐资兴建原宁波师范学院“逸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是浙江省最早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之一。1996年,原宁波大学、原宁波师范学院、原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的宁波大学,设立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2000年,原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学校、原国家林业局宁波林业学校并入宁波大学,原宁波林业学校专业、人员和原宁波海洋学校部分专业、人员划归职教学院。2003年,省政府批准在宁波大学职教学院的基础上组建为独立建制的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公正、公平、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没有特殊性别和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三条 具体录取方式:
1、对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和批次,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若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
2、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和批次,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录取平行志愿,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如征求志愿仍未满时,学校按规定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3、对于进档考生,遵循“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录取为应用英语专业的学生外语科目必须为英语,录取为应用英语专业的浙江省普高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录取为应用英语专业的浙江省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录取为中外合作专业的考生外语科目必须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
(2)旅游类专业按照大类招生,一学期后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导游三个专业进行专业分流。
(3)浙江省外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生源地省份的省统考成绩。
(4)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四个专业录取学生大二开始在奉化校区就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行、导游、会展策划与管理四个专业录取学生大三开始在奉化校区就读,具体时间视奉化校区建设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