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浙江外国语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浙江外国语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浙江外国语学院(简称“浙外”,英文为Zhejia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缩写为ZISU)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为基础的公立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5年的浙江教育学院,1994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2010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并更名。校训为“明德弘毅 博雅通达”。2018年8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学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学校现有13个教学机构,35个本科专业,其中外语类专业15个,涉及外语语种13种(英语、日语、西班牙语、法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俄语、朝鲜语、德语、捷克语、土耳其语、波兰语)。英语、小学教育、阿拉伯语、翻译、旅游管理等5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俄语等3个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化学等5个学科是省“十三五”一流学科(B类)建设项目。
二、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六条 对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对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不受科目限制(只限有选考科目要求省份的考生)。
第十七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类及全英教学类专业只招收高考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二十条 凡报考本科英语(师范、非师范)、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20分;凡报考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教学)、旅游管理(全英教学)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遇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作出适当微调。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和西班牙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1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仅招收填报该志愿的考生。录取到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其余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