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劳模、十大改革风云人物滕增寿于2000年创办,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2002年正式去筹。2012年学校改制,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归口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前身可以追溯至浙江东方集团1994年创办的温州东方职业学校及浙江东方集团公司技工学校。
学校目前占地622亩,其中甬江路校区164亩,金竹校区128亩,金海新校区已投入使用的一期工程约330亩,新校区二期工程规划占地面积463.64亩,将于2021年正式投入建设。学校下设7个二级学院和1个体育部,专业布局结构与产业群、产业链精准对接,目前开设的32个专业中,“电气自动化技术”是省级优势专业,“大数据技术”是省级重点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是省级特色专业。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多人,教职工500多人,同时拥有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稳定的社会企业兼职教师队伍。
二、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含单独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标准,择优录取。
1.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公布选考科目范围(部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有一门在学校选考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专业。
2.学院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3.浙江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4.其他省份考生录取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
(1)专业加试要求:无。
(2)外语语种要求:无(教学以英语为主)。
(3)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