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0年,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于2012年5月升格为大专,是一所面向行业,致力于培养服务于民航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一线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的公办高职院校。
学院现有徐汇、浦东两个校区,两校区总占地面积680多亩,分别为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和浦东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100号)。徐汇校区定位于学院行政中心、部分全日制学历教育(航空乘务系)、成人继续教育(继续教育部)、网络数据中心以及民航在职岗位培训基地;浦东校区定位于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航空运输系、航空维修系、空港管理系、航空制造系、基础教学部),中外合作办学基地以及具有民航特色的专业实训基地和产学研培训中心。学院目前现有教职员工429人,专任教师262人,副高以上职称56人,硕士及博士189人。学院在校学生约8700人。
二、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考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八条 对于参加2021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和参加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简称上海市“三校生高考”)的考生,按照我院制定的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和上海市“三校生高考”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九条 对于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在录取过程中安排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 凡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均要取得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测试合格证方可报考。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地区省级招考部门所划定的相应专科(高职)控制线以上,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志愿情况,分专业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第二十一条 入学通知书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按录取学生电子档案中的通讯地址邮寄。录取结果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
第二十二条 学院网址:www.shcac.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zs.shcac.edu.cn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1-34693230;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21-3469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