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87年的湖北省税务学校,2004年5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全国税务系统唯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是求知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行政上隶属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教育教学业务受湖北省教育厅指导。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和奋斗,学校形成了鲜明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学校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确认的“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湖北省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全国税务系统廉政教育基地”,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校园)”,是省教育厅确认的湖北财税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
二、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二)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
(三)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则依次录取二、三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空额计划调剂到相应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来考生(专业成绩达生源省美术类省考专科线,文化成绩达生源省艺术类专科批次线)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以文化分高优先录取。
(四)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五)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执行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七)学校不限定考生所学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