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简介和师资力量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所中医药普通专科学校,开办医类专业教育近70年历史。学校实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湖北省卫生厅(卫计委)、荆州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的管理体制。2018年6月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文件《关于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支持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成基层中医药人才和全科医生的培养基地”。2020年12月1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指出:“鼓励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面向基层培养中医药人员。”2021年1月15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指出:“支持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开设本科专业,晋升应用型本科学院”。
2021年6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发布《2021中国高职高专排行榜》,我校在全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中继2019年、2020年后再次排名第1。
二、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顺序志愿投档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105%以内。
第十一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医学类、药学类等各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各省区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则执行,若无明确规定的,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按照国家政策和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第十五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录取。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我校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在本省市招生部门公布的网站上查询。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