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坐落在“武汉·中国光谷”的核心,地理位置优越,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原名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2016年5月正式更名为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学校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生近13000人。
办学理念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至上”的办学宗旨和“质量求生存、管理求规范、特色求优势、创新求发展”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具备专业基础与实践能力、人文与科学素养、健全人格与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坚持市场化、职业化、国际化的办学方向,对标国际名校,探索民办高校精准定位、特色发展的道路,为建设一流民办大学、一流应用型本科不懈努力,矢志成为具有华夏特色、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百年名校。
二、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及湖北省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志愿及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校在湖北省内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批。具体层次和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湖北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信息为准。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数以及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标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市同分投档排序规则处理。专业志愿因专业计划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一般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设有投档排序规则及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术科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设有投档排序规则及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我校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及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录取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