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湖北工程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湖北工程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湖北工程学院位于湖北省孝感市,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数据中国“百校工程”、 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首批湖北省 2011计划高校,是汉江流域大学联盟、大别山革命老区高校联盟成员。
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943年创办的湖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历经孝感师范学校、孝感大学、武汉师范学院孝感分院、孝感师范专科学校、孝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1986年与湖北职业技术师范专科学校(前身为华中农学院孝感分院)合并;1999年建设部南方城乡建设学校(又名孝感市建筑工程学校)整体并入;2000年3月更名为孝感学院;2011 年12月更名为湖北工程学院。
二、湖北工程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5以内。
第十三条 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其它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四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
第十六条 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办法,无志愿级差。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作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省招办对排序规则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优先按相应规则录取;未作出具体规定的,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办法。
第十八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若省招办对投档及排序规则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优先按相应规则录取;未作出具体规定的,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体育类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若省招办对投档及排序规则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优先按相应规则录取;未作出具体规定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须在英语、日语或法语中任选一门作为第一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