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沈阳体育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沈阳体育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学校占地面积1688亩,建筑面积30.4万平方米,其中雪上运动中心(白清寨校区)占地757亩。现设有13个教学训练与学术研究机构。学校是国家首批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管理学、运动康复学6个二级学科。学校同时拥有全日制(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入选辽宁省“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体育学是辽宁省“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体育学位列全国B+、辽宁省第1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728人,专任教师521人,博士生导师15人。教师中5人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荣誉奖章,1人为国际体操联合会执委会和技委会委员、亚洲体操联合会蹦床技术委员会主席兼执委;有“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辽宁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省特聘教授2人,省优秀专家1人,省教学名师7人,省优秀教师5人;4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7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一层次”,8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4人入选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2人被确定为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资助对象,3人入选沈阳市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
二、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生源:
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经济与管理、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等六个专业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舞蹈表演(中国民间舞)和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和舞蹈表演(健美操)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采用校考成绩,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三个专业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省外生源:按照各省招办要求的投档模式投档录取。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均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要求设置招生专业计划,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两个专业为不分省计划专业,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表述。其他专业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或选考物理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或选考历史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辽宁省考生首先遵循专业优先的原则,再按文化课总分除以7.5,加体育成绩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选考物理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体育、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选考历史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体育、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级考生首先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再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体育成绩相同时,理科或选考物理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或选考历史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
(1)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无投档特殊要求。
辽宁省生源: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在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舞蹈表演(中国民间舞)和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和舞蹈表演(健美操)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采用校考成绩,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省外生源:按照各省招办要求的艺术类投档模式投档录取。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舞蹈表演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我校招生省份中,舞蹈表演专业进行统考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我校仅在辽宁省对体育舞蹈和健美操(含啦啦操)招考方向进行校考,相关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分物理或历史学科类,不分文理或不限选考科目,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参加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考生,按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校考成绩相同时,选考物理学或历史学科类考生依次均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注:我校划定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下和没有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二是组织舞蹈表演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按照其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文科或理科,选考物理学或历史学科类,不分文理或不限选考科目的考生均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方式及原则
①我校采用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其中足球专项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单独设置计划录取(守门员计划数占足球专项总计划数的10%,如遇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手球专项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单独设置计划录取(守门员计划数占手球专项总计划数的10%,如遇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排球专项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单独设置计划录取(自由人计划数占排球专项总计划数的10%,如遇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具体各项目招生计划,将于5月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②我校将对冬季项目单独设置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③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④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先录取一志愿,我校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
⑤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能退档,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