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大连工业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大连工业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大连工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4所轻工业院校之一,原隶属轻工业部,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辽宁省管理为主的体制。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大连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逐渐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艺、文、管、经六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以培养食品、轻工、纺织、艺术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等学府。
学校现有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入选辽宁省首批“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
二、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1.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2.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4.学校在投档过程中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但在安排专业时使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5.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表。
6.学校制定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满分按150分折算):
(1)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为60分;
(2)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90分。
7.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进行专业录取。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安排专业。
(3)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综合”成绩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理综合”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科类或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总分”、“数学”、“语文”、“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8.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美术类专业只录取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
表演专业在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等九省份,录取参加表演(服装表演)类省级统考和我校校考均合格的考生,其余省级统考不涉及的省份录取参加我校校考合格的考生。
(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的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专业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折算综合成绩时,文化课成绩满分按照750分进行折合;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满分按照300分进行折合。
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①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综合成绩 = 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2 +专业课成绩。
②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 = 校考专业课成绩。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只填报任意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并填报服从调剂志愿,则认为允许被调剂至另外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如考生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即使填报服从调剂志愿,也不会被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