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和师资力量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80年,时名伊克昭盟蒙古族师范学校,1989年更名为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学校,2000年与原伊克昭盟艺术学校合并,成立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艺术学校,2012年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使用蒙汉双语授课、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公办全日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金三角”——呼包鄂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占地面积28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5100余人。
建校四十余载,学校秉承“仁爱、博识、笃行”的校训,坚持“以德立校、用爱育人,质量强校、科研兴校,管理赢校、特色优校”的办学理念,崇尚“爱生、爱岗、爱业、爱校”的教风和“好学、善学、博学、尚学”的学风,深耕学前教育和艺术教育领域,全面推进“双高”建设和内涵发展,积极开展“3+2”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和专本衔接培养项目,设有“三系两部”5个教学单位,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舞蹈表演、美术设计等18个专业,形成了以“幼、艺”为特色的两大专业群。学前教育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骨干专业,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0余项,在自治区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中多次获奖,成为推动自治区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中坚力量,被誉为“幼儿教师的摇篮,艺术人才的沃土”。
二、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六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条件和加分政策按照国家和各省(市、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 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对考生所填报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八条 不限定男女比例,体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美术类、音乐类、其他艺术类、编导类录取原则
美术类,音乐类考生需参加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达到专科线以上。其他艺术类,舞蹈编导类考生需要参加校考并且成绩达到专科线以上,录取时依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平行分录取原则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对口升学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对其他生源地考生,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