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贸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郑州经贸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郑州经贸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郑州经贸学院前身为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成立于2003年4月,是首批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办学资格的独立学院。2020年6月30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同意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转设为郑州经贸学院的函》(教发函〔2020〕40号),“同意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转设为郑州经贸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1013508;同时撤销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的建制”,郑州经贸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
学校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南龙湖教育园区双湖大道2号,毗邻郑州航空港区。学校拥有完备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教学设施;拥有河南省标准化食堂和标准化学生公寓等生活设施;建有标准的塑胶田径运动场、篮球场、网球场、体育馆等体育设施。校园道路宽敞,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环境优美整洁。
二、郑州经贸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学校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各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志愿设置规则进行录取。考生志愿为平行志愿时,各志愿同等对待;考生志愿为非平行志愿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分配考生录取专业时,先按类别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依次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照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和学校各专业录取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做退档处理。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区)的考生,按照该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各招生专业录取要求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有关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相关专业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所划定的艺术类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 各项条件符合录取要求的艺术类考生,根据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规则为:
(1)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科各专业录取规则为: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凡考生所在省对投档规则,以及录取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所在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对非艺术类考生,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各专业按照语、数、外的高考成绩顺序录取考生。对艺术类考生,如考生综合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专业成绩也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语、数、外的成绩顺序录取考生。凡考生所在省对录取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所在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入学后的第一外语均为英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二周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