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市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合肥城市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合肥城市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合肥城市学院(HeFei City College),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获“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3年,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成立;2013年4月,更名为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12月,经教育部同意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合肥城市学院。
二、合肥城市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1. 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3. 学校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详见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等相关文件。
4. 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学校根据分数将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录取到相关有空缺计划的专业(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按公布的政策安排录取专业)。
5. 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
6. 学校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取得相应学分。
7.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非第一专业志愿及调剂录取学生,就读第一学期内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