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安徽新华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安徽新华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安徽新华学院是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位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区,校园紧邻大蜀山。学校于2000年创办成立。2005年5月,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安徽新华学院。同年12月,安徽新华学院党委正式成立。2009年,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2013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5年,获批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获批全国“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18年,实现留学生零突破。2019年,获批安徽省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办学层次提升迈出坚实一步。
学校坚持“教育为民、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根据“需求导向、产教融合、错位争先、特色发展”的办学思路,实施“专家治校、人才兴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治校方略,遵循“立德、立业、立人”的育人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思路和办学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过多年探索,确立了“四注重、四突出”的人才培养思路,初步形成了“三个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三平台、六模块”的课程体系,基本建立了“三级、四督、五系统”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安徽新华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1、我校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考生政策加分根据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我校的考生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在相同专业志愿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考虑相同院系(或相同学科)”的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剩余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考虑相同院系(或相同学科)”录取,依次类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
业或大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或大类选考科目要求,录取原则按照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3、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遵循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优先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4、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的学生如想调整专业,可在入学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5、根据体检结果,对部分考生不适宜就读的专业,依据上述专业调剂录取原则调整专业。考生体检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6、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