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河南警察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河南警察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河南警察学院是我省唯一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前身是1949年2月成立的中共豫西区委保卫干部训练班,历经河南省公安干部学校、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时期。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河南警察学院。2012年8月开封警校、洛阳警校并入河南警察学院。2019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21年开始与河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法律(警务方向)硕士研究生。
学院是全省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输送河南公安新生力量的主渠道、在职民警培训的主阵地、公安智库研究的主平台、重大安保活动的生力军,被誉为“中原警官的摇篮”。学院全日制在校生5784人,年均培训干警16000人次。学院现有教职工782人,其中具有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8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38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委法律顾问、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中青年法学家、公安部教学名师、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等71人。
二、河南警察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七条 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 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河南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九条 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二十条 公安专业录取时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在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放档案,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审查录取并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根据专业要求及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第二十三条 涉外警务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单科110分及以上。
第二十四条 学院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学院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若报考我院,录取后需改学英语。
第二十五条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河南警察学院的录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公安英烈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保送生,经公安部、教育部批准,由省招生办公室直接办理录取手续。
(二)烈士子女在报考河南警察学院时,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院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三)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河南警察学院,综合结论合格考生由我院单列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河南警察学院,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达。录取结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形式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和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