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由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教育学院合并组建。原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53年,隶属于河南省财政厅,是河南最早以培养财税、金融、会计等专门人才为主的学校,是财经应用型人才培养和财经管理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原河南教育学院始建于1955年,是省属成人本科师范院校,1993年开始向普通应用型高校转型,基础教育资源积淀深厚,本科教育经验丰富。
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河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学校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其它专业;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处理。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依次考虑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单科成绩高分者。
符合加分条件的,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外语语言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所有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艺术类本科、体育类本科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艺术类本科考生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之和择优录取。体育类本科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科执行河南省统一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双过线基础上,我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统一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167。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