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商丘师范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商丘师范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商丘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三商之源、华商之都——河南省商丘市,这里东临沿海,西扼中原,南襟江淮,北接齐鲁,位于豫鲁苏皖四省接合部,地处京九铁路、陇海铁路,郑徐高铁、郑合杭高铁交汇的黄金交通枢纽之地。商丘师范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创办的“归德府中学堂”,栉风沐雨,弦歌不绝,历经商丘师范专科学校、商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商丘师范学院。
教学设施完备,校园风景优美。学校现有平原路、文化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62.7万余平方米。学校教学设施完备,建有先进的科研平台、实验教学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共计127个,其中省级7个,厅级3个,校企合作实训中心6个。建设了数字外语教学中心,多功能演播厅,各类体育场馆等。图书馆馆藏丰富,馆藏纸质图书近1830960册,电子资源数据库20个。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40959.81万元。学校环境优美,校园内有春明湖、夏梦湖、秋韵湖、冬泰湖和文秀山,亭台水榭、荷花垂柳、碧波荡漾、湖光山色,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二、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四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六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
普通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对服从调剂志愿考生等同于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其顺序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录取。
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美术(专科)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总分排序。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按文化分排序,文化课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70%+文化分×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60%+文化分×4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文化分排序。
我校原则上同意各省录取文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档后专业录取则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均按[(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排序;计算公式为: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333。若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按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依次排序。若相关省(市、区)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折合总分(总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定向招生、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办法按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市、区)教育厅、考试院或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未能取得应届毕业资格的专升本考生等其他情况)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以河南省教育厅最终审核批准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