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河南理工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河南理工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1909年,河南理工大学(简称“河南理工”;英文: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英文简称“HPU”)的前身——焦作路矿学堂,在黄河之滨、太行之阳的焦作诞生,成为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学校历经福中矿务大学、私立焦作工学院、国立西北工学院、国立焦作工学院、焦作矿业学院(简称“焦作矿院”;英文:Jiaozuo Mining Institute,英文简称“JMI”)和焦作工学院(简称“焦工”;英文:Jiaozu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简称“JIT”)等重要历史时期,2004年更名河南理工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20世纪上半叶,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工矿泰斗孙越崎、地质学家翁文灏和张仲鲁、张清涟、张伯声等众多学者先后执校任教,引领学校承载起培养工矿高级专门技术人才的历史责任,为民族工业振兴、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做出了特殊贡献。历经时艰形成的“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办学精神和“明德任责”校训、“好学力行”校风更是生生不息、薪火相传。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始终坚持**,着力拓宽学科专业领域,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现已发展成为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特色高水平大学,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健全人格,扎实基础、宽阔视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河南理工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 (自治区 、 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 例 。 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平行志愿投 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学校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 级差 。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 ,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 依据专业志愿 ,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考生基准成绩相同时 ,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考生基准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 , 理 科按照数学 、 外语 、 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 文科按照语文 、外语、 数学成绩 排序录取 。 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作退档处理 。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 (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
第十四条 学校认同各省 (市 、 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 按省级 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 、录取 。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 定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
第十六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 ,考虑到学校大多数课程均为英语教学 ,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 外语类专业对考生的外语成绩有较高的要求 ;数学类专业对考生的数学成绩有较高的要求 。
第十七条 设计学类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 (联考)成绩 。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录取控 制分数线 ,将专业课成绩占60%和文化课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 , 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择优录取 。
第十八条 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统考 (联考)成绩 。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份音乐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 外省按专业统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 并参考文化总成绩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 择优录取;河南省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要求主 科成绩不低于主科总分值的80%) , 并参考文化总成绩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 核 , 择优录取 。
第十九条 舞蹈编导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统考 (联考)成绩 。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舞蹈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专业统 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 并参考文化总成绩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 ,择优录取 。
第二十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份 的专业统考成绩 。 将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按各占一定的比例折合成总 成绩 , 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 择优录取 。
计算公式为 : [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70%]+ [ (专 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30%]
即 : 总成绩=文化课成绩*0 . 093+专业成绩*0 . 2。
第二十一条 专升本专业在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中 ,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志愿 ,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 ,专业综合成绩较好 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高水平运动员等专业的招生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执行 , 详见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 《招生专业目录》 、 本校 《招生简章》,或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
第二十四条 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预留招生计划 。 调整计划必须经过 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在报考生源多 、 质量好的省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