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和师资力量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80年,2011年获教育部批准升格,是教育部批准最早的十所幼专之一;2015年成功立项建设“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2018年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同时获得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学生技能大赛大奖,是全国师专中唯一获得三个国家级奖项学校;2019年学校获“安徽省高职发展标杆校”,入选教育部“职业教育优质案例”学校,是全国师专“双高计划”唯一推荐学校,学前教育系教师团队入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学校研究成果“‘全实践引领,政校园协同’的幼儿教师培养模式”在第五届中国教育创新成果公益博览会上获得中国学前教育创新成果最高奖。
学校“抱元守一”,始终坚持“幼”字特色、“师范”属性,累计为社会培养了2万余名专业教师,培训了6万余名在职教师,成为安徽省学前教师教育领域的主力军,是安徽省陈鹤琴教育思想研究会会长暨秘书长单位,安徽省学前教育专业(专科)联盟常设主席单位,安徽省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安徽省儿童文艺家协会幼儿文学委员会秘书处均设在学校。
二、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报考我校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均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相应模块的考试且合格。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大数据技术专业限招理科生。
第十三条 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