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成立于1976年,坐落于青岛市市南区,地处青岛市政治、经济、文化核心地段,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一流,文化底蕴深厚;集学历教育、在职培训、科技研发为一体的国有公办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教育行政管理隶属山东省,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青岛海运学校。1980年,经交通部批准改为成人高校,更名为“青岛远洋船员进修学院”。1983年经交通部批准,更名为“青岛远洋船员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更名为“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15年,顺利通过了由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的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项目的验收。建院44年来,为中国远洋航运事业培养各类人才60000余人。
学院占地面积54.4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0.88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75亿元;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航海操纵模拟器和国内领先水平的轮机模拟器等先进设备、设施,学院共有各类实训室110余个;图书馆藏书 30万余册、各类中外文期刊700余种。
二、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一)普通专科录取
1.学院按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档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若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2.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3.确定录取专业时参照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录取专业志愿时,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根据所在省的规定,在志愿生源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7.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非英语语种慎报。
8. 性别限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性别不限。
(二)3+2分段培养贯通本科录取
山东省3+2分段培养对口贯通本科录取专业时,严格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三)春季高考录取
春季高考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大类分专业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