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82年,前身为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升格为职业学院,2009年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司法部等15部委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6年被省教育厅批准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2018年被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人社部、司法部等国家六部门确定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定向招录院校,先后加挂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山东律师学院、山东省委党校省司法厅分校牌子。实行学历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双轨运行的办学体制。
学院现有济南燕山、章丘明水两个校区,共占地550亩。济南燕山校区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章丘明水校区主要用于学历教育。学院设法律实务系、警务系、公共安全系、警务实战技能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继续教育部等6个教学系部。现有专职教师14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占78%,教授、副教授占30%。有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三个专项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人;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会专家9人。有1人主持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学院还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聘请许多知名行业专家作为学院的兼职教师。
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九条 采取“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其中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行政执行专业在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录取,安全防范技术(航空方向)专业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录取。对报考我院的线上考生,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线上考生不足,则参加征集(后续)志愿,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以此类推。
第二十条 在相同条件下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二十一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录取通知书、各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学院网站。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