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和师资力量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及幼儿教师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山东省周村师范学校,2000年由原淄博师范与淄博第二师范合并成立新淄博师范学校。2004年,学校升格为全省第一所以培养培训小学幼儿教师为主的新型师专。2006年9月,学校迁至新校址。学校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秉承“立德树人”的校训,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战略。坚持正确的办学定位,始终坚持面向山东、面向农村、面向小学幼儿园,以师范类教育为主,培养培训专科层次的小学全科教师和高素质幼儿教师;兼顾非师范类教育,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形成了小学教育专业“综合培养、分科主修、全程实践、一专多能”、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培养、学有专长、全程实践、注重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淄博市乃至山东省的教育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在校生8200人,教职员工567人,教授、副教授148人。校园占地面积1280亩。固定资产6.4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240.50余万元,纸质图书90.5万册,电子图书30.1万册,钢琴606余台。校园环境优美,校内山水相连,为“省级花园式单位”,植被覆盖率在60%以上,树木花草种类丰富。校园设施完备,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术报告厅、培训公寓等,具备承办各级各类赛事培训硬件能力。学校设有四所附属学校,分别为附中(九年一贯制)、附小、附幼、淄博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在校学生4200人,教职工445人,占地177亩。
二、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可参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进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考生进档后,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录取:
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平行志愿进档后,先按照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
舞蹈教育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专业统考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类专业认可所有本科院校音乐类(对应艺术类专业名称参见《山东省2021年艺术类别对应专业目录》)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进档后,先按照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区、市)规定的官方网站、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