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东营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1973年建校的全国重点校胜利石油学校。在胜利石油学校、油田师专的基础上,于2003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隶属胜利石油管理局。实行山东省教育厅与胜利石油管理局双重领导、以胜利石油管理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2017年11月22日下午,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移交地方办学签约仪式在东营宾馆举行。根据协议,胜利石油管理局将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的办学资质移交给市政府,变更办学主体。
二、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第十六条 学院对各专业男女比例均不设限制。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