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潍坊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潍坊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潍坊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校是******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综合竞争力100强”。
学校坐落在世界风筝都——山东省潍坊市,现有滨海、奎文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2000余亩,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5亿元,图书馆藏书148万册。学校设有农林科技学院、食品药品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经营管理学院、文化创意学院、现代服务业学院等10个全日制二级学院,设有国际教育学院、创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潍坊职业农民学院等跨专业教学机构,开设“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试点专业3个,三年制高职专业53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二、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第十七条 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
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
依据《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