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由省部共建高校山东财经大学和国有大型企业山东黄金集团联合举办,以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教育的高等院校。学校是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单位、教育部“数据中国-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实践联盟单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协会(USCPA
China Society)理事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530余亩,建筑面积15.4万平方米,在校生8500余人。开设会计学、金融学等28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六个学科门类,其中会计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设有8个二级学院和正保会计学院、曙光瑞翼大数据学院、东方世博数字创意学院、华为ICT学院、腾讯企鹅东方全媒体学院、创新创业学院6个产教融合特色学院。
二、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生源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等科目成绩高者。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规则: 对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直接录取考生并确定专业;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特别注明: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并要求口试合格。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艺术专业认可省美术统考成绩,按照综合分直接录取进档考生并确定考生专业。
第十七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