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是在1995年创建的江西中山电子计算机专修学院的基础上升格,2008年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新能源科技示范城”“国家4A级旅游区仙女湖”江西省新余市,校园占地面积8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41000㎡,馆藏图书72万册,电子图书50万册。
学校现有10个二级学院(部):光伏材料学院、光伏发电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光伏建筑与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护理学院、人文学院、公共教学部、思政教学部、实训教学部。现有在校生7600余人。
二、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为:
1、普通高等专科教育招生,按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3、我校对非语言类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4、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承认各省艺术类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将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