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位于江西省共青城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于2001年8月由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于2003年12月经教育部予以确认为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办学性质为独立学院。
二、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院本科的录取批次在江西省为本科院校第二批次,在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调档比例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在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招生计划。
学院在浙江省、上海市、海南省、天津市、北京市、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具体要求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投档录取原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所有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省组织的统考成绩,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色盲和色弱学生除外)符合要求、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按各省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第十条 学院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十一条 学院各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注册会计师)、商务英语等专业在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英语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程造价、电子商务等专业在总分相同条件下,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数学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英语、语文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新闻学专业在总分相同条件下,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语文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英语、数学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除以上专业外,不分文史、理工和分文史、理工类的专业在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如英语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时男女比例无限制。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院有权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录取结果及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