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江西财经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江西财经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本科院校,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前身为1923年秋创办的江西省立商业学校,1958年成立江西财经学院,文革期间几经更名并遭停办,1978年复校,1980年成为财政部部属院校,1996年更名为江西财经大学,2000年学校管理体制由财政部主管转变为由江西省主管,2012年成为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二、江西财经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第十六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一)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和确定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
(二)根据相关省市高考录取政策要求,以下省市专业安排执行政策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2.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苏省的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我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
3.山东省、浙江省、辽宁省、河北省、重庆市的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三)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不退档,将调剂录取到尚未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一)艺术专业成绩全部使用各省级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二)湖南省艺术类选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云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三)音乐学招收声乐、器乐方向,其中器乐方向仅进行钢琴、古筝和萨克斯三种乐器的培养。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同分排序规则:
(1)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法学(国际经济法)等专业,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普通类其他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
(3)艺术类考生专业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普通类考生,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