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江西理工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江西理工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江西理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江西冶金学院,1988年更名为南方冶金学院,2004年更名为江西理工大学。学校曾先后隶属于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2013年成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是国务院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工结合,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面向全国招生和就业并有权接收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和留学生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宝钢教育奖评审高校;学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是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和钢铁工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基地,被誉为“有色冶金人才摇篮”。
学校在赣州、南昌两地办学,占地面积共计3700余亩。校本部位于享有“世界钨都”、“稀土王国”、“客家摇篮”、“红色故都”之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赣州市。学校1958年开办本科教育,1980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2013年开始博士研究生教育。现有1个材料冶金化学学部,4个学术职能学部,17个教学学院,18个科研院所。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4万人,在校研究生4000余人。毕业生以其专业适应性广和“为人诚实、基础扎实、工作踏实”的特点而广受社会欢迎,一次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保持在江西高校前列,并于2011年荣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五十强”,2017年荣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五十强”。据中国“世界500强”企业CEO毕业院校排名榜显示,我校在2012年中国“世界500强”企业CEO毕业院校并列第5位。据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中国大学排行榜》显示,我校在2014 年“中国高校杰出校友排行榜”中名列第94 位,在2021年校友会网中国大学排行榜中名列153位。
二、江西理工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录取: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我校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文科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科和不分文理依次按数、语、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统(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专项计划录取:国家专项面向江西省2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定向招生,与统招专业同批次录取;地方专项面向江西省农村定向招生,与统招专业同批次录取;苏区专项面向江西省54个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招生,与统招专业同批次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第二学期时,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可申请调整专业,也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位)。
第二十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只按考生志愿录取,不列入专业调剂范围。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和软件工程等专业只在本类别专业范围内调剂。
第二十一条 结合“稀土领域一流学科”建设目标,为国家稀土强国战略输送高素质稀土人才,学校特设立稀土学院创新拔尖人才实验班,在相关专业的本科新生中择优选拔。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