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成立于2003年5月,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获批为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获批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学院由原内蒙古商业学校(1952年建校)、原内蒙古粮食学校(1956年建校)和原内蒙古工业美术设计学校(1955年建校)先后合并组建而成,近70年来,累计培养了7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学院位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占地916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学院多媒体教室面积3.45万平方米,综合实训室面积3.54万平方米,生均教学用房面积、生均实践教学工位数、校园网主干最大带宽等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学院现有教职工605人(在编487人,自聘118人),专任教师423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09人,占专任教师的49%;硕士以上学位教师273人(博士6人,硕士267人),占专任教师64.54%。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200余人。
二、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九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及安排专业以投档分为准,采用“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考生。
第十条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蒙古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蒙数学)、高职英语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美术类考生录取方式,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