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于2001年整合区域内7所大中专院校、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兴安盟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是自治区级示范校,也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全区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 2017年被评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学院现占地面积35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正在建设的新校区位于兴安盟行政新区,用地面积1515.2亩,总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12.51亿元,采用PPP模式进行融资建设。现有教职工610人,有正高级职称36人,副高级职称213人,内设党政管理机构14个、教学机构16个、教辅机构3个。
2015年以来,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扶贫开发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中国摄影函授学院兴安盟函授站挂牌成立。建有国家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1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6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8门、自治区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门。现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院校合作办学,设有本科招生专业12个,开设文、理、农、工、医五大类52个专业,其中绝大多数专科专业均有升本机会。与蒙古国东方省联合互派留学生,牵头组建了中蒙俄三国(区域)职教联盟,依托中外9所学院成立了“中蒙俄东北亚国际旅游商务学院”,较好地遵循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适应需求、有效衔接、多元立交的基本要求。在校学生规模11629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42%。学院主动承担起兴安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技能培训任务,依托学院建立的自治区东部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每年承担各级各类培训任务15000余人。学院大力推行“双证书”制,每年职业技能鉴定培训4000余人。
二、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考生,在艺术类统考专科成绩合格和文化课达到艺术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3、空乘服务专业招生条件:(1)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身材均匀。(2)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色弱、 普通话标准。(3)有心脏病、传染病、高血压和纹身或身体有明显疤痕者,请勿报名。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方法:有志愿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分数高到低录取。若所报专业已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可给予调整;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
5、平行分考生录取: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科综合、语文择优录取,理科依次按理科综合、数学择优录取,对口考生依次按专业综合、语文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