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福建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学院创建于1953年,具有68年悠久的办学历史。在办学实践中,学院坚持**,积极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学院现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院校”、“全国林业院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院校”。
自2016年以来连续多年入围全国高职高专百强院校。在省教育厅公布的《福建省普通高等院校办学潜力年度报告(2016)》中,学院优势专业数名列全省高职院校第一。
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一)福建省内录取办法
1.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2.同分考生按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
3.定向基层林业站招生专业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
在定向县(市、区)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林业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生在校期间需履行《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后,各地林业局按《定向培养协议》安排就业。
4.定向国有林场招生专业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
定向县(市、区)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后与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林业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生在校期间需履行《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后,各设区市林业局按《定向培养协议》安排就业。
(二)除福建省外的其它省份录取办法
1.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依次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依次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3.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分数线;若生源不足需降分录取,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4.根据生源情况,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