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学校建于1953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最早的民族院校。2000年,内蒙古蒙文专科学校与内蒙古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组建了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以“培养民族优秀人才、服务民族地区发展、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宗旨,累计培养各类人才近4万人。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师资力量较为雄厚、教学设施相对完善、教学质量优良、办学特色鲜明的民族院校。
学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8790人。学校设有17个教学单位,8个教辅单位,开设税收学、金融学、市场营销、法学、民族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英语、日语、翻译、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环境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科学教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行政管理、档案学、音乐表演、音乐学、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科学教育和市场营销等39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其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和日语(服务外包方向)等5个本科专业属于校企合作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学前教育、翻译和水质科学与技术等5个专业进入自治区一流专业行列。
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1.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即专业志愿清,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文化课成绩为准。
3.凡填报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的2021年音乐类统考且成绩合格。我校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合格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音乐学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40%与文化课成绩乘60%之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专业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调剂。
4.凡填报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蒙语授课)投档考生需参加内蒙古大学2021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蒙语授课)专业课考试。考生在专业课合格、高考文化课分数达到自治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志愿不调剂。
5.凡填报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专业等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的2021年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我校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上专业只录取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无志愿不调剂。
6.凡填报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的体育统考成绩合格,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报考我校文、理科,蒙授文、理科非艺术类本、专科的考生,高考分数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相应本、专科专业考生文化课分数最低控制线。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区外考生填报志愿时注意专业计划性质,部分计划属于蒙古语协作八省区交换生计划,只招收录取蒙古族具有蒙古语加试成绩考生。
9.区内外报考我校各专业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平行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平行分录取规则录取。
10.招生条件和加分政策按照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文化课成绩是指高考成绩加上政策加分之后的投档成绩(音乐类、美术类与其他艺术类按以上折算办法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