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内蒙古工业大学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内蒙古工业大学简介和师资力量
内蒙古工业大学(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内工大”,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绥远省高级工业学校;1958年在清华大学等支援下成立内蒙古工学院,曾隶属机械工业部、农业机械部;1983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93年更名为内蒙古工业大学。
二、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二)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市考生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四)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依次比较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在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五)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专业课成绩达到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课成绩×4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依次比较文化课投档总分、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在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六)我校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该省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其他未限定录取规则的省录取时按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录取办法执行。
(七)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英语;报考德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德语或英语。英语或德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00分以上。
第十三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及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