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和师资力量
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太原幼专”,是2018年3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2018年5月经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山西省、太原市培养培训学前教育、艺术教育师资人才的重要基地。
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清徐县徐沟镇产业园区内,校区占地366.7亩,建筑总面积18.95万平方米,投资总额9.18亿元,校区建筑风格独特,基本造型为六边形蜂巢形状,设计理念体现以人为本,突出手拉手、肩并肩的形象,象征师生如蜜蜂一样勤劳、团结。
二、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第十一条 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 普通高考生录取规则
(一)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录取分数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对口升学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二)音乐、舞蹈、美术类专业考生,达到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外语类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外语仅限英语语种,男女不限。
第十五条 体检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