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解读参考
高考每所大学的招生录取规则都是不同的,有的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需要特殊条件,考生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了解录取规则和条件等信息,本文高考助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往年招生规则和录取条件等相关信息,可供参考!
一、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和师资力量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山西唯一一所林业类高等职业院校,前身为创建于1952年的山西林业学校。办学近七十年来,经过几代林院人的不懈努力,逐步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取得了诸多成绩。1992年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1999年通过了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的评估,2000年被教育部命名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2002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学院通过山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优秀单位”。2014年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中达到A级标准。2015年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被确定为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175亩,建筑面积93661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值3279.54万元。图书馆藏书25.53万册,电子图书26万册。学院编制325人(含实验林场和龙城森林公园),现有职工317人,其中专任教师184人,副高以上职称51人(其中教授5人),硕士学位以上127人(其中博士5人),在校生5000人。
二、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和录取条件顺序政策
(一)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生政策。依据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高职分数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安排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顺序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排序顺序: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艺术类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艺术最低控制线,具体录取执行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所有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5、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按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到低录取。
(三)三二分段录取规则
1、录取总分:考生总成绩(100分制)=专业理论考核成绩×40%+职业素质考核成绩×60%+政策加分。
2、职业素质考核成绩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不得参加转段升学考核。
4、负责中职教育的学校将拟录取考生信息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后,由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四)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生
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院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Loyalist College of Applied Arts and Technology(Canada))合作,举办环境工程技术、会计两个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合作项目,每个项目招生30人。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按照中加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学完全部课程,经双方考试合格,可获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安大略省专科文凭(环境工程技术专业、会计专业)。
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学费标准待定。
中加合作办学项目面向普通高考考生招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录取规则同普通文、理类考生,不录取无专业志愿的考生。